
本书1986年出版),1991年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夏甄陶文集(第2卷):认识论引论》在考察了前人对认识的反思成果的基础上,按照认识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对关于认识反思中的一些一般性问题进行了系统考察。 |
夏甄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1931年4月1日生于湖南安化。195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马列主义研究部,分配到北京地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1975年调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辩证唯物主义研究室副主任,研究生院哲学系主任,院学位委员会委员。1984年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1985年调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秘书长、副会长及认识论分会会长,中国入学学会副会长。1988年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1992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认识论史、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人学。 |
第一章 导言:认识论是对认识的反思 一 认识论的对象 二 认识论的历史 三 认识论的方法 四 认识论和本体论 第二章 主体和客体 一 主体和客体是认识结构的两极 二 认识的主体 三 认识的客体 四 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关系 第三章 实践:主体和客体之间实际的相互作用 一 实践是决定主体和客体之间关系的根本方式 二 实践的目的 三 实践的手段 四 实践的过程和结果 第四章 认识:主体对客体的观念反映关系 一 认识是社会的高级反映形式 二 为什么有人的认识这种反映形式 三 反映和信息 四 语言、符号和认识 第五章 主体观念地掌握客体的基本形式 一 观念的认识是感性直观和理性思维的统一 二 感性反映形式 三 理性反映形式 四 感性反映形式和理性反映形式的关系 第六章 主体观念地掌握客体的基本方法 一 观察和观察陈述 二 归纳和演绎 三 分析和综合 四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五 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的一致 第七章 认识在观念领域的任务是获得真理 一 真理的唯物主义规定性 二 真理作为过程的辩证法 三 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第八章 主体对客体的实践掌握方式 一 两个尺度 二 实践观念 三 真理 理想 自由 附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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