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红颜白骨 楔子 廖某人的名字就是廖暮仁。江湖上有许多的某人存在,张某人,李某人,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廖某人。你不认识他的时候,他只是一个某某人,或许和在街上游荡的王某人一样,你每天看见,但就是叫不上他的名字。又或者和客栈里扛着大刀,留着络腮胡子的陈某人一样,你也许听说过他的名号,却对不上他的面孔。 廖暮仁长得一点也不英俊,一点也不潇洒,瘦瘦弱弱的,像个没吃饱饭的书生,很难让人有什么惊世骇俗的印象。 但是如果你和他成为了朋友,就会发现其实他是一个很有趣的家伙,连他的朋友也很有趣。 廖某人的故事,是一个有关于江湖的故事。 江湖是属于很多个某人的,水深浪大,淹死几个也不足以让别人记得。 但是某人的江湖,却是一个人的一辈子,值得他在乎的,以及在乎他的所有人,铭记。 在说故事以前,我想先说说几个人。 第一章 孤老头儿的酒 烈日当空,没有一丝风,夏日是四季中最热的季节,而现在,正是一日里面最热的时刻。炎热令人心烦,在这样炎热的天气里行走,自然更让人烦躁不安。 王戈就很心烦。他戴着笠帽,满身都是汗。看样子,他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正想找个茶棚喝点茶。可是,这荒郊野外,没有茶棚,更加没有茶。 太阳很晒,地上升起了薄薄的蒸气,在不远处的蒸气中,孤老头儿正坐在地上。准确地说,是坐在路中间。这样毒辣的太阳,这样酷热的天气,地上一定烫得很。可是孤老头儿却好像很享受地一边晒太阳,一边喝酒。 王戈当然看见了孤老头儿,也看见了孤老头儿的酒葫芦。 孤老头儿就是孤老头儿,跟普通的老头儿没有什么区别,皱纹多得可以夹死一只蚊子,头发花白,稀稀拉拉的。整个人瘦得跟柴干一样,捏不出半点肉,病恹恹的似乎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 王戈老实不客气地站在孤老头儿面前,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孤老头儿手里的酒葫芦,喉结上下滚动。他不是一个斯文人,可是也绝不会粗鲁到去抢一个老头子的东西。 孤老头儿抬头看了看他,他才发现这个老头儿有一双很特别的眼睛,那双眼睛似乎含着泪。 孤老头儿说:“你是不是想喝酒?” 王戈说:“是。” 孤老头儿说:“你是不是已经走了很久了,也很渴?” 王戈说:“是,所以我可不可以喝你的酒?” 孤老头儿笑了笑,把葫芦递了过去,在王戈伸手去拿葫芦的那一瞬间,孤老头儿把葫芦翻了过来。小半葫芦酒全倒在了地上,很快被干涸的土地吸收。 孤老头儿依然微笑,笑得很愉快,眼睛里的神色更加灵动:“土地比你更干渴,你能比土地重要吗?” 王戈的瞳孔开始收缩,他本就不是一个斯文人。虽然他已经走了很远的路,虽然他很渴,但是面对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子,他还是有力气把他掐死的。王戈跳起来,他这一辈子练的就是掌上功夫,从七岁开始,差不多练了有二十年。他出手很快,也很毒辣。对于一个老头子,也许根本用不着这么毒辣的功夫。可是王戈是个粗人,而且是一个不尊老的人。 烈日依然很毒,土地依然干涸滚烫。孤老头儿已经不见了,地上只留下一具尸体。头被硬生生地插在滚烫而坚硬的土壤里,身上一丝不挂。世界上从此没有王戈这个人,尸体不会有名字。 孤老头儿从来不会给人任何东西,他宁可把东西给了天,给了地,他也不会给人。他不仅不会给别人东西,反而还会问别人要东西,一个斗笠,一件衣服,他都要,就算是死人的也要。 第二章 软饭公子 很多人听到李如画这个名字,都以为是名女子。 李如画是名男子,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 一个女子如果长得太漂亮了就是祸水,一个男人如果长得太美了,也并不是什么好事。 可是李如画不是这么认为,李如画喜欢照镜子,漂亮的人无论男女都喜欢照镜子。 他躺在一个女人怀里。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一个漂亮的男人,躺的最多的地方除了床以外,自然就是女人的怀里。可是这个女人已经年过四十,虽然脸上依稀可以看出年轻时的风韵,但是她的身段却已经似个水桶。 李如画风度翩翩,天下不知道有多少美貌少女对他投怀送抱,可是他却躺在这样一个“水桶”的怀里。而且悠然自得,一副逍遥自在的模样,他看胖女人的眼神,仿佛是在看天下第一美人。 他的眼神很专注,就连门突然被踹开,他的眼睛也还停留在那个女人的身上。来者并非善类。 善类不会突然踹开别人家的门,更加不会破坏别人的良辰美景。可是这并非善类的人,却是一个妙龄少女。这少女的相貌虽然不过中人之姿,可是比起李如画身边的女人,还是顺眼得多。 那少女衣衫破旧,甚至有些邋遢。她满脸通红,双眼含泪,怔怔地看着李如画以及那胖女人。 少女问:“这个就是你的新欢?” 李如画说:“是。”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还缠绵在那胖女人身上,仿佛一刻也离不开。 少女突然发出一阵狂笑,诚然,谁看到一个翩翩美男含情脉脉地注视一个半老徐娘的胖女人时,都会觉得可笑。那胖女人只在肚兜外罩了一件薄薄的褂子,满身肥肉一层一层的,仿佛油膏。 胖女人对有人来打扰她的良辰美景十分不爽,喝问道:“你是谁?谁允许你进来的?” 那破衣少女一脸傲气:“就凭你也敢质问我王大小姐?” 原来这破衣少女竟然是名震江南的王大小姐!王大小姐之所以名满江湖,不是因为她的相貌,也不是因为她的武功,而是因为她的钱和权势。江湖中有钱人不少,但是年轻女子却只有王大小姐一人。然而王家却在一年前突然土崩瓦解,王大小姐也销声匿迹,没有人会想到,当年荣华富贵集一身的王大小姐居然落魄到如此田地。 王大小姐拔剑而出,直指李如画,声音凄苦温柔:“一切还不是为了你……” 李如画的眼神突然也变得温柔起来:“我知道,你一向对我很好的。可是……她现在对我也很好。” 王大小姐已经变成苦苦哀求:“跟我走,好不好?” 李如画说:“她在,我不能走。” 王大小姐脸上青气乍现:“杀了她,你就能走!”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身子已经扑向胖女人。那胖女人虽然胖,可还算灵活,王小姐一瞬间刺出了一十三剑都被她躲过。胖女人转身脱下身上的绸褂,把一条柔软的绸褂舞得跟棍子一样。 王大小姐惊讶:“你是金罗刹!” 那胖女人娇笑:“普天之下除了金罗刹,还有谁能住这么好的上房,喝这么好的酒,用这么好的男人,舞这么好的鞭?” 王大小姐不敢轻敌,使出祖传的王家剑法,招招夺命。但金罗刹的鞭法更为凌厉,转眼,王大小姐已经被柔软的绸布衫抽出十几道伤口。王大小姐一边招架一边呼救:“李郎救我,李郎救我。” 李如画却似乎没有听见一般,饶有兴致地看着两个女人厮杀。他肌肤如玉,面目清秀,看得津津有味,仿佛看的是美女的歌舞,而不是刀光剑影里面的生死相搏。 金罗刹冷笑:“我昨天才宣布等我死了以后,所有的财产归他,你说,他肯不肯助你?” 李如画深情款款地看着金罗刹,仿佛她已经是他的仙女,他的一切。至于王大小姐,他连瞧也不多瞧一眼。 金罗刹使出杀招,一件绸衫突然从坚硬的棍棒变成了柔软的绳索,死死地勒住了王大小姐的脖子。 王大小姐呼吸困难,用手死命地拉扯脖子上的绸衫,可是那脆弱的绸衫却好像变成了坚韧的牛皮绳,越挣扎越紧。王大小姐眼睛凸出,舌头也伸了出来,眼看就活不了了。李如画扭过头,像是不忍心看到如此场景。 突然,王大小姐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用尽力气向金罗刹掷去。只见一道红光闪过,一条红色的小蛇已经死死地咬住了金罗刹的肥肉。金罗刹大叫一声,急忙松开绸衫,把那小蛇摔在地上。王大小姐真气用尽,喉骨已断,嘴角却含着一抹冷笑,死相极其诡异。 金罗刹突然干号了起来,拼命地抓小蛇咬过之处,只见那创口被她越抓越大,血流如注。李如画淡淡地说:“血蛇一出,必然让人生不如死。血毒会经血液周转全身,身体从创口开始瘙痒难耐,待血毒入骨,则腐蚀骨髓,如同万蚁蚀骨,痛痒难当。”金罗刹的声音已经不似人声:“解药,解药!那小贱人怀里一定有解药!” 李如画缓缓地将手伸入王大小姐的衣襟,这个身子,一年前他还碰过,和她一起共度快乐时光。他摸出一个瓶子,晃了晃,放入自己的怀里。 金罗刹仿佛没有看过这个人一样,她的确从来不认识这个人。她伸出手:“李郎,给我,给我。” 李如画淡淡地说:“你把遗产给了我,你说,我是希望你死,还是希望你活?” 金罗刹哭喊道:“要不给我解药,要不给我痛快的一死。” 李如画还是那么潇洒,仿佛不染尘埃,他摇摇头:“我从来不杀女人。尤其是曾经对我好的女人。” 他摆摆手,信步走出门外,仿佛一切不曾发生过,门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他缓缓关上门,一直向前走,没有回头看一眼,看不到金罗刹把自己抓得血肉模糊的惨状,也听不到那非人的惨叫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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