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书为系统研究普通法令状制度的论著,研究的时间范围主要确定为自1066年诺曼征英始,1875年大部分令状被废为止。但在普通法令状起源问题上,将研究时间推前至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而在对待“人身保护令状”这一具体的非常令状问题上,则将研究时间一直推后至2008年。本书着重考证普通法令状的起源与嬗变、普通法令状的分类、行政令状的司法化、普通法令状与程式诉讼的交互关系、人身保护令状的历史与现状、以及普通法令状的制度作用与历史价值等英美法研究重要问题。 |
屈文生,1977年生,内蒙古鄂尔多斯人。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上海市“曙光学者”。华东政法大学法律英语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英文译审专家。 主要研究方向为外国法律史、英美法、法律翻译。在《历史研究》《国外社会科学》《比较法研究》《中国翻译》《外语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译著有《欧陆法律史概览:事件、渊源、人物及运动》《盎格鲁-美利坚法律史》《中世纪的法律与政治》。独立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法律术语译名统一与规范化研究》及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 |
导言 第一章 令状发展的法律背景:旧的英国法院体系 一、社区法院 二、领主法院 三、国王法院 四、衡平法院 第二章 令状的概念、起源及其嬗变 一、令状的概念 二、普通法令状的起源及其嬗变 第三章 令状的谱系考证 一、令状的分类 二、权利令状 三、非常令状 第四章 行政令状的司法化:中央集权实现的途径 一、行政令状与行政令状的司法化 二、令状的司法化与亨利二世法律改革 第五章 程式诉讼:司法化令状的具体运用 一、概说 二、程式诉讼产生的背景及其发展 三、程式诉讼的分类 第六章 人身保护令状:从特权到人权 一、人身保护令状之概念、起源与嬗变 二、人身保护令状在美国的确立与发展 三、恐怖主义与人身保护令状的中止 四、人身保护令状的功能与申请程序 第七章 令状的制度作用与历史价值 一、令状与令状主义 二、令状的历史价值 参考文献 索引 英国王室世系表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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