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与IS0 6353—3:1987《化学分析试剂
第3部分:规格 第2系列》中R42“六水合硫酸铁(Ⅱ)铵”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T 661--1992《化学试剂
六水合硫酸铁(Ⅱ)铵(硫酸亚铁铵)》,与GB/T 661—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pH值3~5调整为pH值3.o~5.0(1992年版的3.2,本版的第4章);
——锌分析纯的规格由“0.005%”提高到“0.003%”(1992年版的3.3,本版的第4章);
——改进氯化物的测定方法(1992年版的4.3.2,本版的5.6);
——调整了锌测定的取样量(1992年版的4.3.7,本版的5.11);
——调整了铅测定方法中的萃取次数(1992年版的4.3.8,本版的5.12)。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试剂分会(SAC/TC 63/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试四赫维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661—1965、GB/T 661—1977、GB/T 661—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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