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68/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FZ/T 43013-1999~丝绒织物》的修订。本标准代替FZ/T 43013--1999。
本标准与FZ/T 43013-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一增加了丝绒织物应符合国家有关纺织品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见4.4);
一一增加了纤维含量偏差的考核项目(见4.5);
一一增加了纰裂程度的考核项目(见4.5);
一一增加了干洗尺寸变化率考核项目(见4.5);
一一增加耐干洗色牢度考核项目(见4.5);
一一提高了耐水、耐汗渍色牢度的指标值(见4.5,1999年版的4.3);
一一将幅宽偏差率归人外观质量考核项目,并增加了色差考核项目(见4.6.1,1999年版的4.3);
一一修改了外观疵点的分等方法(见4.6.1,1999年版的4.3);
一一外观疵点采用“四分制”的评分方法(见4.6.2)。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丝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7C 40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余杭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浙江喜得宝丝绸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丝绸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安德、樊启平、许亚新、伍冬平、周颖。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一GB/T 9073--1988;
一一FZ/T 43013一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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