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LY/T1530-1996<刨花板生产综合能耗》。
本标准与LY/T 1530-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定义及术语中的部分内容(见1999年版的3.2.1);
——修改了刨花板单位产量基本能耗分级指标(见4.1,1999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生产工艺修正系数(见5。4.1);
——增加了气温修正系数(见5.4.2);
——增加了产量修正系数(见5.4.3);
——增加了加热方式修正系数(见5.4.4);
——删除了刨花板生产工序的划分及工序综合能耗率的计算(见1999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能源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sc
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工程与环境研究所、内蒙古大兴安岭根河板业公司、亚洲创建(惠州)木业有限公司、黑龙江龙乡林业责任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战廷文、刘禹、郝斌、刘长乐、王春辉、张苏、张学峰、刘德伟、赵邵松、贾丹、陈迪、王怀宇、熊国顺、张义、王蒙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LY/T 1530-1999;
——ZB/T 60004-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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