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QB/T1514—1992《家用缝纫机 机针》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1524—199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原标准的第2章引用标准作了修改;
——废除了“无缺口机针”型式,将机针分为“单节”与“双节”两型式:
——热处理后硬度要求由“不低于580HV9.8”修改为“不低于620HVl”;
——将针身直径标记“d”修改为“B”;针柄端至针孔距离“I”修改为“D”:针柄直径“a”修改为“A”;
——修改了针身直径B的“测量范围”;
——增加了双节机针加强身部位直径尺寸“”;增加了双节机针柄端至加强身末端的长度尺寸“J”;增加了缺口最深处至针柄平面的间隙尺寸s;增加了过渡锥的长度尺寸“r”;
——增加了机针电镀后表面镀层厚度的要求;
——检验规则按GB/T2828.1—2003、GB/T
2829—2002的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缝制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飞虎针业有限公司、国家缝纫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缝纫机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兴、范平、王伟刚、张维青。
自本标准实施之曰起,代替原轻工业部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T
1514—1992((家用缝纫机 机针》。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