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6117《立铣刀》包括三个部分: ——第1部分:直柄立铣刀; ——第2部分:莫氏锥柄立铣刀; ——第3部分:7:24锥柄立铣刀。 本部分是GB/T 6117的第3部分。 本部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0 1641-3:2003《立铣刀和键槽铣刀 第3部分:7:24锥柄铣刀》。 本部分根据IS0 1641—3:2003重新起草。 本部分与IS0 1641—3:2003相比有下列编辑性修改和技术差异: ——删除了国际标准前言; ——用“.”代替用作小数点的逗号“,”; ——规范性引用文件列项中,IS0 297用我国标准GB/T 3837代替; ——增加了标记示例; . ——增加了粗齿、中齿、细齿的齿数; ——删除了IS0 1641—3:2003中球头立铣刀和键槽铣刀的图例; ——删除了IS0 1641—3:2003表1中键槽铣刀的短系列尺寸,表1中直径范围作了调整; ——删除了IS0 1641—3:2003中表2; ——删除了IS0 1641-3:2003中3.2 自动换刀7/24锥柄立铣刀。 本部分代替GB/T 6117.3一1996么立铣刀 第3部分:7:24锥柄立铣刀的型式和尺寸》。 本部分与GB/T 6117.3一1996相比有如下变化: ——增加了“前言”; ——取消了第3章“符号”的内容; ——删除了标记示例b)的内容; ——按GB/T 1.1要求对编写格式作了编辑性修改。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刀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1)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成都成量工具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工具研究所、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庆、严松波、黄华新、查国兵、励政伟、张红。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6117一1985、GB/T 6117.3一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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