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规范工程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能力,全面推广应用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推进基建新技术应用,适应坚强智能电网的建设要求,对Q/GDW
166.4-200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4部分:电力光纤通信》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紧紧围绕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强设计管理,强化应用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和方法,依托“三个目录”(标准化建设成果目录、基建新技术研究目录、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目录),提高“三通一标”应用率,推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工程设计的精益化、标准化水平。
本次修订,为适应电网建设新的要求,认真总结了目前输变电工程设计经验,广泛征求了网省公司及建设管理、设计、设计评审等单位的意见,深化和细化了通信系统方案等相关内容。对于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已确定的结论,如工程建设必要性部分,本次修订进行了简化。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强、孙竹森、张强、王玉东、刘丽榕、田璐、刘志强、杨哲、刘稳坚、赵晋生、张颖、王根华、尤天晴、杜明军、陈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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