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计量中心建设,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实现“整体式授权、自动化检定、智能化仓储、物流化配送”的建设目标,结合国内外计量、物流自动化技术现状以及公司系统生产、经营、管理对计量设备自动化检定系统的基本要求,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编制了《计量设备自动化检定/检测系统技术规范》系列标准。
《计量设备自动化检定/检测系统技术规范》系列标准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计量用低压电流互感器自动化检定系统技术规范》。
——第二部分《电能表自动化检定系统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用电信息采集终端自动化检测系统技术规范》。
本标准为第一部分《计量用低压电流互感器自动化检定系统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用低压电流互感器自动化检定系统的整体构成、功能要求、技术指标、试验方法等方面要求,适用于按照Q/GDW
572《计量用低压电流互感器技术规范》制造的电流互感器。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计量设备自动化检定/检测系统系列标准的组成部分,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计量用低压互感器自动化检定系统招标采购、检验验收及质量监督等工作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中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乐仁、岳长喜、周宗发、杜新纲、彭楚宁、徐占河、许灵洁、冯凌、舒开旗、蒋映霞、许钧、何志强、宫志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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