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6年电力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计划编号96-75)的要求制定的。原标准名称是“高压无功补偿控制器订货技术条件”,为了使名称更切合国内现有产品功能作用的实际情况,经电力工业部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第五次工作会议(1998年10月)拟定更改为现名称。目前内尚无同类标准,因此本标准为新制定的行业标准。 本标准在认真调查研究国内已有的变电所电压无功调节控制装置的研制开发和使用情况,以及产品企业标准和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开展必要的试验验证工作,从保证满足变电所所在电网的无功功率供需平衡和供电电压质量的需要出发,针对控制装置的技术性能和可靠性作了相应的规定要求,同时与有关标准协调一致,使新编标准力求达到正确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