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25893((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蒙古文名义字符与变形显现字符 16点阵字型》分为如下部分:
——第1部分:白体;
——第2部分:新闻体。
本部分是GB 25893的第2部分。
本部分是依据GB/T
26226((信息技术蒙古文变形显现字符集和控制字符使用规则》所规定的蒙古文名义字符与变形显现字符,以我国蒙古语地区规范的新闻体字型为基础,设计和规定了信息处理用蒙古文16点阵新闻体(参见附录A)字型。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附录D是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内蒙古大学、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
本部分起草人:何正安、确精扎布、吕肖庆、贺喜格都仁、张国荣、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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