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041的本部分除字表1区~11区外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12041《信息技术 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48点阵字型》分为如下4部分:
一一第1部分:宋体;
一一第2部分:黑体;
一一第3部分:楷体;
一一第4部分:仿宋体。
本部分为GB 12041的第工部分。
本部分规定的48点阵汉字字型是以《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化字总表》、嚷印刷通用汉字字表》和《现代汉字通用字表》(见参考文献)为依据,按照现行汉字字形整理原则而设计。
本部分代替GB 12041--2001《信息技术 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48点阵字型
宋体》,与GB 12041—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一为了进一步提高字型质量和保证标准间的协调统一,对01区的数学符号错误进行了修正;
一一对03区、工0区的字符错误、小写英文字母偏离基准线错误进行了修正;
一一对04区、05区日文假名/片假名部分字符进行了重新设计;
一一对不符合修改后的汉字字型规范的一些汉字也进行了修正.
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第二炮兵装备研究院第四研究所。
本部分起草人:代红、周济萍、熊涛、翟广臣、王永平、魏励、戴涌。
本部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一GB/T 12041--1989;
一一GB 1204]一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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