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规定的15×16点阵汉字字型是以《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化字总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见参考文献)为依据,按照现行汉字字形整理原则而设计。
本标准代替GB 17698 1999{({言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I区) 汉字46点阵字型》。
本标准依据GB
13000中CJK统一汉字所提供的汉字字符,设计了汉字信息系统用15×16点阵字型。为了进一步提高字型质量和保证字型标准之间的协调统一,对GB
17698--1999中不正确的汉字字型进行了修正。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北京仓颉博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二炮兵装备研究院第四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翟广臣、王颜尊、周济萍、熊涛、代红、王啸、戴涌。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l7698一]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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