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共犯的体系和共犯的处罚根据为前提,对不同的分类方法进行比较,找到其共同点和差异,并以此为基础,探讨我国立法模式下的共犯界限,不论对于刑法理论还是司法实践都具有重大意义。 刘斯凡编著的《共犯界限论》结?我国立法,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对共犯的界限问题进行了研究。 |
| 刘斯凡 1977年4月生,湖北天门人。200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建筑系,获工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至今在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任教。发表论文十余篇。 |
| 引言 第一章 共犯的体系 第一节 单一正犯体系和二元参与体系 一、单一正犯体系的基本观点 二、二元参与体系的基本立场 三、两种共犯体系的优劣分析 第二节 我国立法采取的共犯体系 一、对不同学说?评析 二、对我国正犯体系的思考 第二章 共犯的处罚根据 第一节 德、日关于共犯处罚根据的不同学说 一、责任共犯论(schuldteilnahmetheorie) 二、不法共犯论(linrechtsteilnahmetheorie) 三、惹起说(verursachungstheorie) 第二节 我国关于共犯处罚根据的不同学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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