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被漠视的诉讼权利 非法取证:无辜者不能承受之重 莫让辩护权徒有虚名
“证据之王”的是与非 取证,应把眼光放宽些
“口供情结”当休矣! 申请重新鉴定权屡遭漠视的背后 生杀予夺,岂可不慎! 办案者的大意,无辜者的灾难 让依法办案理念在头脑中扎根 二、疑罪不敢从无 超期羁押的苦与痛 根绝超期羁押,我们义不容辞 存疑不起诉:该出手时应出手 将错就错还是勇于纠错 警惕降格处理、重罪轻判 无限制发回重审应当叫停 三、让权力服从于权利 协调办案怎可乱来? 协调办案也要靠证据说话 被侮辱与被损害的 滥用抗诉权是一种“恶” 破除法外之权 别让权力在权利面前变成洪水猛兽 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之基 四、审查证据是艺术更是责任 辨认结论莫轻信 先人为主是正确定案的障碍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走出办理强奸案的误区
“一对一”证据。司法人员信哪个? 真实性是证据被采信的前提 正确运用辨认这把“双刃剑” 在“配合”与“制约”之间 该给刑事证据立个法了! 认证,法官责无旁贷 五、让错案在证明标准的门槛前止步 用充分的证据还原案件真相 只有被告人口供绝不可定案! 二审和再审应成为纠正错案的关卡
“人事同一”:刑事诉讼证明的最终目标 构建科学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六、法律应是一种信仰 莫把法律当儿戏 价值千金之法不含分文之情 片面追求“从重从快”的反思 办铁案,需要“铁”的证据 从“限期破案”到“准确破案” 不要再让破案指标逼出冤假错案 使法律内化为一种信仰 七、我们应当如何迎接科学证据时代的到来? 司法鉴定能还你清白么? 正确看待鉴定结论的证明价值 正视血型鉴定的局限性 提高物证意识刻不容缓 完善司法鉴定制度,迎接科学证据时代到来!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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