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绪论。作为研究前的准备,该部分归纳了中国现代城市行政管理思想的引入和发展情况,探讨了“行政管理体制”这一学术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基于对概念的厘定,该部分进一步陈述了该书选题的理论价值、现实意义,并对全书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时空界限以及创新性进行了设计。 第二部分即本书的第一章。该部分着力探讨新中国建立初期城市行政体制建设的历史及时代背景。从宏大的历史背景来看,新中国的建设为中国近代百年的现代化进程打开了新的局面,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城市行政体制建设不仅是稳固国家政权、恢复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环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城市行政体制建设既鲜明地体现了当时国际环境的特征,还充分展现了共产党领导人的行政思想。 第三部分是本书的核心部分,即第二、三、四章。由于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家政制发展呈现显著的阶段性特征,根据这一特征,城市行政体制的建设也随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此本书该部分按时段分别研究了军事管制时期、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一五”计划时期的城市行政体制。 军事管制时期虽然短暂,但是城市行政体制甚为特殊,城市军管会统一行使城市政权,集城市的军事、政治、行政管理于一身,集中完成城市的接收工作。该时期市政府在军管会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机构和职能设置均不完善,但已经开始在机构设置上为军管体制结束后,正式开展工作做准备。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在《共同纲领》指导下,全国城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陆续召开,选举产生了市政府,市政府成为了城市正式的行政机构。该时期的城市行政体制带有明显的新民主主义色彩,城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部分权力。然而由于相关法规并没有赋予人民代表会议以立法权,所以市政府实际上集城市立法与行政权于一体,体现了明显的议行合一的制度特征。 “一五”计划时期,国家转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阶段,城市行政体制已日趋完善。特别是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五四”宪法颁布之后,服务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城市行政体制正式建立起来。该时期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市政协、中国共产党市党委、市政府共同组成的城市政权结构中,市政府成为了.独立的城市行政机构,宪政下城市行政体制初步现形。 第四部分由该书的第五章和第六章构成。该部分力图从新中国建立初期城市行政体制本身的研究中抽离出来,一方面,探讨了该时期城市政府管理权限和法律地位变迁的实质意义,另一方面,在国际比较视野下展开了对新中国建立初期城市行政体制建设的评述。第五章总结和概括了新中国建立初期在城市政权结构不断调整变化中,市政府地位和职能的演变路径。在与苏联和美国这两个特殊国家的对比之下,第六章分析了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国城市行政体制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绩,同时也审视了它给后来的中国城市行政体制建设所遗留的弊端和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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