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罗健豪,西南政法学院司法行政管理系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法学硕士,复旦大学民商法法学博士,在四川省仪陇县法院工作五年、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工作十年。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民商法学。曾独立或合作在《现代法学》、《法学》、《政治与法律》等期刊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其中三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全文转载。所著博士学位论文获2010年复旦大学和上海市优秀博士论文。 |
| 导论 第一章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概述 第一节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基本含义 一、退出制的概念 二、退出制的主要内容 三、退出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四、退出制与退出权的关系 第二节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历史演进 一、1938-1966年:默示退出制阶段 二、1966-2003年:明示退出制阶段 三、2003年至今:二次退出制阶段 第三节 围绕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主要争论 一、围绕退出制实际作用的争论 二、围绕退出制适用范围的争论 三、围绕退出权人诉讼地位的争论 第二章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法理基础 第一节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法哲学根据 一、个体主义不是退出制的法哲学根据 二、退出制的法哲学根据应当是社群主义 第二节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宪法根据 一、退出制与宪法上的正当程序 二、退出制与宪法上的表达自由 第三节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功能 一、对集团诉讼既判力范围的扩张功能 二、对实体法调整效果的强化功能 三、对公共利益侵权者的制裁功能 四、对社会稳定隐患的清除功能 五、对集团诉讼各方利益冲突的平衡功能 第四节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本质 一、退出制与集团成员确定方法的理论分析 二、退出制与集团成员确定方法的实践考察 三、退出制的本质是退出权利和明示义务 四、退出制与加入制的共同点 第三章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程序构造与具体运作 第一节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适用方式 一、退出制的单独适用 二、退出制与加入制的结合适用 三、退出制与禁止退出制的结合适用 第二节 美国集团诉讼中的退出通知与退出申请 一、退出通知的内容 二、退出通知的范围和方式 三、退出申请的提出与审查 四、申请退出的主要原因 五、迟延申请退出的处理 …… 第四章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禁止、例外与限制 第五章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安案介绍与法理评析 第六章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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