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第4、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上述手册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了工.1—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的技术内容对应如下:
一一第一法对应试验系列工的1(a)试验;
一一第二法对应试验系列l的l(b)试验;
一一第三法对应试验系列1的1(c)(i)试验;
一一第四法对应试验系列1的1(c)(ii)试验。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占春瑞、石磊、王晓兵、郭平、梅建、桂家祥.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