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玉亮(1973—),河北永清人,历史学博士,廊坊师范学院副教授,省级教育先进工作者。主要从事英国经济一社会史及中国古代史研究,发表论文二十余篇,独著、编著、参编著作6部;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古代国家起源及其形成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会过渡时期英国富裕农民研究”、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英国都铎宫廷消费——兼与16世纪中国比较”等8项国家级、省级课题研究。 |
| 前言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英国中世纪晚期村庄的性质 一、英国中世纪晚期的村庄是否具有“共同体”性质 二、英国中世纪晚期的乡村是否存在“自治”性 第二节 村庄共同体及其相关概念 一、社会学中的共同体/社区 二、史学界对village community的理解 三、英国中世纪晚期村庄共同体的内涵 第三节 村庄共同体的人员构成及与村社、庄园和教区的关系 一、村庄共同体的人员构成 二、村庄共同体与村社、庄园和教区的关系 第二章 英国中世纪晚期村庄共同体行政事务的自我调控管理 第一节 村庄共同体内部的“自治”性 一、共同体的“自治”机构 二、“自治”管理人员 三、管理规则的制定 第二节 村庄共同体内部事务的自我调控 一、村庄共同体的公益管理 二、村庄共同体的慈善救济 三、村民之间的互助互济 四、共同体权威的维护 第三节 共同体与领主的权利斗争 一、静悄悄的权利积累 二、从对抗到起义 第四节 “农民政治”与地方治理 一、地方基层管理人员 二、基层政府官员身份的多重性 三、村庄利益的代表 四、“农民政治” 第三章 中世纪晚期英国村庄共同体的“自治”与经济发展 第一节 村庄共同体的经济“自治” 一、生产活动中的“自治”性管理 二、“集体佃农” 第二节 共同体的经济斗争 一、抵制王权消费的“税收协商制” 二、对领主经济剥削的制约 第三节 中世纪晚期村庄共同体的经济发展 一、生产力的提高 二、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 三、雇工经济的发展 第四章 村庄共同体的“自治”与法律保障机制 第一节 村庄共同体在村庄法律事务中的自治性管理 一、共同体的立法权利 二、集体性的司法审判 三、共同体的治安管理 第二节 村庄共同体对外的法律参与 一、参与地方司法 二、对村庄教职人员的法律制约 第三节 对领主的法律制约 一、庄园法庭——双刃剑 二、村民的对外申诉权 第四节 村庄共同体习惯法的良性调整 第五章 村庄共同体的衰落与共同体精神的传承 一、领主自营地经济的瓦解 二、农奴份地的流动 三、共有权利的侵蚀 四、个人本位的经济行为 五、主体意识的萌发 六、乡绅阶层的崛起 七、农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 八、共同体精神的传承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