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刘昕杰博士,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在《社会科学研究》、《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民间法》等杂志发表论文二十余篇,论文被《光明日报》(理论版)、《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报》等转载。著有《民国基层社会纠纷及其裁断——以新繁档案为依据》(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中国法制史》(副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等,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等多项课题,编辑《近代法评论》(年刊)。 |
| 总序 第二辑说明 内容摘要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民事权利的法律实践(一):财产法 第一节 佃 第二节 典 第三章 民事权利的法律实践(二):身份法 第一节 婚 约 第二节 离 婚 第三节 继 承 第四章 基层司法:兼与清代的比较 第一节 基层司法机构与程序 第二节 调解的地位 第三节 批词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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