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正明,1929年生于长沙市,出身梨园世家。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二兵团政治部洞庭湖湘剧工作团,(湖南省湘剧院前身)1952年调长沙市文化局,历任京、湘、花歌剧团指导员、团长、支部书记及戏剧工作室主任。1963年参加文化部编剧讲习会学习,结业后调湖南省戏剧工作室任创作组长。1979年任潇湘电影制片厂文学部副主任兼支部书记。1989年在湖南省第五次文代会上当选为执行主席,1991年在湖南省第五次剧代会上被选为主席。系国家一级编剧,享受?务院特殊津贴。1996年离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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