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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你能读到的最感人的篇章《纽约客》黄金时代最好的文字e.b.怀特最为推崇的作家之一,被誉为天才的小人物速写大师他(即作者约翰?麦克纳尔蒂)是个爱尔兰人,好酒,更爱老板蒂姆的酒馆。他眼睛锐利,耳朵灵敏,会记下“我今天过得很不赖,总算做到了慢慢地输!”诸如此类的话。酒保、杂工、赌马客、的士佬、流浪汉、警察、门房、女招待、开电梯的,还有房东老太太,是他永不枯竭的灵感源泉,在他的笔下一个个鲜活地走上纽约的街道。他所写的故事中,都有一个潜在?感情音符,几乎听不到,然而就像心跳一样始终存在。他也写自己的儿子约翰尼,他的夫人说那有一些可以说是情书,几乎让人读着觉得尴尬,然而又感人。他就是麦克纳尔蒂。“在最佳状态下,”有人这样说,“当麦克纳尔蒂就挺好,可爱且有趣。” |
| 约翰?麦克纳尔蒂 (1895—1956),记者,编辑,短篇小说作家。其作品多讲述纽约的洒吧生活及其各色人等,被誉为天才的小人物速写大师。他很会讲故事,评论家说他“眼睛很锐利,耳朵很灵敏,在当代美国写作中罕有人匹。”1940年代,他为《纽约客》长期撰稿后,与那个时代的黄金撰稿人互相辉映,如麦凯尔维、利伯灵、汉伯格、佩勒尔曼、吉布斯、契佛、瑟伯和E.B.怀特,他们全是作者的朋友,且互相欣赏。 |
| 前言 约翰其人(费思?麦克纳尔蒂) 第三大道的这个地方 第三大道的这个地方 这两个流浪汉要不是穷,就会花钱大方 酒保不让任何人对这位杂工呼来喝去 他们好像不跟格罗甘谈了 对于像格雷迪这样一个人,你得先了解他 这儿有个人老是给抓起来 “重击手”发达了 就算去了墨西哥,格罗甘也没什么值得夸耀的经历 这里的酒保讨厌起了《在得克萨斯之心深处》 别擦掉这些名字 一个人要参军了,你又能怎么着? 皮瑟满嘴胡扯 电视有点用,但是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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