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总则 1.什么是环境保护法?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2.环境保护法的地位如何? 3.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4.什么是环境? 5.环境保护法上的环境具有怎样的特点? 6.环境保护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什么? 7.如何实现环境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8.国家对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采取哪些措施? 9.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行政主体是谁? 10.环境保护是否应当公众参与? 环境监督管理 11.环境质量标准由什么部门制定? 12.污染物排放标准由什么部门制定? 13.如何进行环境监测管理? 14.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哪些特征? 1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哪些类型? 16.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包括哪些? 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程序如何? 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由什么机构作出? 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别由什么部门负责审批? 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程序如何? 22.有权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是什么部门? 23.现场检查中的检查机关和被检查单位分别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 24.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如何解决? 保护和改善环境 2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否负有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 26.对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等应当采取怎样的保护措施? 27.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28.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环境的措施有哪些? 29.什么是自然保护区?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实行怎样的基本管理体制? ……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法律责任 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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