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总则 1.继承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要制定继承法? 2.继承具体从什么时间开始? 3.在继承法律关系中为什么特别强调继承的开始? 4.父母一方健在,另一方死亡,子女能不能要求继承遗产? 5.两个以上相互有继承权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其死亡时间如何确定? 6.被继承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7.继承人有哪些特征? 8.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人? 9.什么是遗产? 10.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11.哪些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12.公民的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13.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14.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15.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16.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哪些? 17.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18.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哪些内容? 19.个人承包经营应得的个人收益能否继承? 20.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21.著作权中哪些权利可以继承? 22.专利权中哪些权利可以继承? 23.商标专用权中的哪些权利可以继承? 24、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种类有哪些? 25.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怎样行使? 26.继承人的继承权能丧失吗?其法定情形有哪些? 27.丧失继承权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28.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是否适用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29.被继承人生前既立有遗嘱又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怎样处理? 30.继承法对继承权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是怎样规定的? 31.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的应当怎样解决? 法定继承 32.男女的继承权平等吗? 33.什么是法定继承?在哪些场合下适用法定继承? 34.遗产应当按什么顺序继承? 35.没有经过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的男女,相互是否有继承权? 36.办理结婚登记后尚未正式举行婚礼或者尚未同居的,一方死亡时,另一方是有权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 …… 遗漏继承和遗赠 遗产的分割和处理 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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