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总则 1.什么是物权?物权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2.我国为什么要制定物权法? 3.我国物权法调整的范围有哪些? 4.我国物权法的原则有哪些? 5.怎样理解物权法中的物? 6.怎样进行物权保护? 7.人们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取得物权? 8.怎样认识物权的效力? 9.为什么不动产物权须经过公示才具有效力? 10.不动产物权公示的除外情况包括哪些? 11.不动产登记由什么机构办理? 12.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提供哪些必要材料? 13.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14.登记机关登记不动产时不得有哪些行为? 15.不动产物权效力什么时候发生? 16.物权变动结果与其原因行为之间的效力关系如何理解? 17.不动产登记簿是否具有证据资格及登记簿怎样管理? 18.如何理解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证明力? 19.怎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20.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应当怎样更正? 21.什么是预告登记?为什么要进行预告登记? 22.进行虚假登记或者登记错误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23.不动产登记应当如何收费? 24.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25.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变动登记怎样公示? 26.动产物权怎样简易交付? 27.动产物权怎样进行指示交付? 28.占有改定是怎么回事儿? 29.怎样理解因公权利的行使引发物权变动的效力? 30.怎样理解因继承或者受遗赠等行为引发物权变动的效力? 31.怎样理解因联合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 32.物权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33.什么是物权确认请求权? 34.怎样理解返还原物请求权? 35.怎样理解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请求权? 36.怎样理解修理、重作、更换请求权? 所有权 37.什么是所有权? 38.所有权具有哪些特征? 39.所有权与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关系如何理解? 40.怎样理解国家专属所有权? 41.什么是征收?征收有哪些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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