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农村生产经营法律小帮手》是农村法律小帮手系列。 |
| 序 前言 一、山地承包经营 1.非本村村民以本村村民名义承包荒山,谁是承包人? 2.双方签订自留山承包合同后,一方能以承包金过低等为由反悔吗? 3.“处理决定”形式能否成立山地承包经营合同? 4.村民小组将属于村民的自留山出租给其他村民,租赁合同有效吗? 5.山地承包期间,居委会将山地再承包给他人,谁应承担原承包人的损失? 6.村与村之间对山地的归属有争议,如何处理? 7.山地承包面积约定不明,征收时补偿款易争议? 8.承包山地未签订承包合同,山地被征收能获得赔偿吗? 9.山地转包未约定转包期限,能随时解除转包合同吗? 10.通过竞标的方式承包果园,有最低承包期限限制吗? 二、林地承包经营 11.林地承包合同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是否有效?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