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永革,男,1954年生于广西南宁,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兼任四川省诉讼法研究会学务理事,四川省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人大法制委立法咨询委员,四川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成都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四川省川达律师事务所兼职等。在《法律研究》、《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译)文50余篇,其中《论主要证据》等7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民事诉讼法学》等专著及教材13部。 |
|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第三章 诉权与诉 第二编 总论 第四章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第五章 管辖 第六章 审判组织和回避 第七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八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与证明 第九章 期间、送达 第十章 法院调解 第十一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二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三章 诉讼费用 第三编 审判程序论(上) 第十四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十五章 第一审简易程序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编 审判程序论(下) 第十八章 特别程序 第十九章 督促程序 第二十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五编 执行程序论 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 第六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论 第二十二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配套测试参考答案 参考文献 主要论著书目索引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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