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徐孟洲,男,汉族,湖南省南县人,1950年9月30日生,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税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成为复校后法律系首届本科生。1982年留校工作。1984年至198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助教班学习。1983年至1987年任经济法教研室助教,1987年评为讲师,1991年6月晋升为副教授,1995年师从曾宪义教授和刘文华教授攻读博士学位,1999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7年6月晋升为教授。1994-1995年和1997-1998年两次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赴法国艾克斯—马赛第三大学法学院研究税法、银行法。 |
| 第一章 税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税法的概念与渊源 第三节 税法的价值、理念、功能与作用 第四节 税法的解释 第五节 税收法律制度史与思想史 第二章 税法的要素和体系 第一节 税法要素的内涵及分类 第二节 税法的规则性要素 第三节 税法的原则性要素 第四节 税法的体系 第三章 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 第一节 税收法律关系及其性质 第二节 征税主体的权力与义务 第三节 纳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增值税法概述 第二节 我国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我国增值税法的特殊征管制度 第五章 消费税与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消费税与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我国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我国营业税法的主要内容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第二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特殊征管规定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特殊征管规定 第八章 财产税与行为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财产税与行为税法概述 第二节 烟叶税法 第三节 契税法 第四节 印花税法 第五节 车辆购置税法与车船税法 第六节 房产税法与城市房地产税法 第九章 其他实体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关税法 第二节 土地与资源税法 第三节 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的规定 第十章 避免重复征税与反避税 第一节 税收管辖权 第二节 重复征税的内涵及避免 第三节 避税的内涵及法律规制 第十一章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管理制度 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第三节 税务代理制度 第十二章 税收法律责任与救济制度 第一节 税收法律责任 第二节 税收救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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