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利明,男,一九六0年生,湖北省仙桃市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王利明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学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建设部法律顾问,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员,福建省政府顾问,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新华社顾问。 |
|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章 自然人 第五章 合伙 第六章 法人 第七章 民事权利 第八章 物 第九章 民事行为 第十章 代理 第十一章 期限与诉讼时效 第二编 物权 第十二章 物权概述 第十三章 物权变动 第十四章 所有权 第十五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十六章 相邻关系 第十七章 共有 第十八章 用益物权 第十九章 担保物权 第二十章 占有 第三编 债权总论 第二十一章 债的概述 第二十二章 债的履行 第二十三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第二十四章 债的转移和消灭 第四编 债权分论 第二十五章 合同概述 第二十六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章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二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九章 合同分则 第三十章 不当得利之债 第三十一章 无因管理之债 第五编 人身权 第三十二章 人身权概述 第三十三章 具体人格权 第六编 继承权 第三十四章 继承权概述 第三十五章 法定继承 第三十六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第三十七章 继承程序 第七编 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章 民事责任概述 第三十九章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第四十章 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一章 民事责任的承担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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