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巴里·尼古拉斯,布雷斯诺斯学院前院长、比较法教授、牛津大学万灵学院的罗马法讲师。 |
| 第一编 罗马法的历史和渊源 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罗马法的要求 第二节 宪政的和历史的背景 不同阶层间的斗争和共和国宪政 共和国后期 元首制 君主制 第二章 法的渊源 第一节 制定法 法律和平民会决议 元老院决议 皇帝谕令 第二节 执法官告示 裁判官的一般职能 裁判官的特殊职能 裁判官法的特点 后期法的诉讼及其程序 第三节 法学家的解释 法学解释 解答权 萨宾学派和普罗库勒学派 法学作品的形式 “古典时期” 盖尤斯的《法学阶梯》 后古典时期 第三章 优士丁尼的立法工程 第一节 《民法大全》 第二节 《学说汇纂》的特点 第四章 罗马法第二阶段的发展 第一节 在东部的流传 第二节 在西部的流传和复兴 第三节 对罗马法接受 第四节 人文主义的复兴 第五节 自然法 第六节 法典化和现代民法 第七节 对罗马法的现代历史研究 第五章 自然法,万民法 第二编 人法 引言 《法学阶梯》的体系 形式主义 第一章 人法的主要特点 第一节 市民和非市民 第二节 罗马家庭--父权 第三节 家子在财产上的无权能 第四节 奴隶的法律地位和事实地位 第二章 奴隶身份的创设和终止 第一节 奴隶身份的产生 第二节 奴隶身份的终止--解放奴隶 第三节 解放奴隶的后果 第四节 对解放奴隶的公共限制 第三章 父权的设立和终结 第一节 父权的产生 第二节 父权的终止 第四章 婚姻 第一节 主要特点 第二节 夫权 第三节 正当婚姻和非罗马婚姻 第四节 姘合 第五节 准正 第六节 离婚 第七节 婚姻财产 第五章 监护 第一节 未成年人监护 第二节 未成年人保佑 第三节 其他形式的监护 第六章 人格减等 第三编 财物法 第四编 债法 第五编 继承法 附:罗马法历史的重要年代 译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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