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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文(甘雯)男,1969年生,浙江平阳县人。1987年至1994年就读于华东政法学院,先后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攻读优秀青年奖,1997年以访问学者身份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进修,同年7月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员,中南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兼职教授。主要论著有:《行政法的平衡理论研究》,高等院校法学教材《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之评论》。在《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为最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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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前言 导论: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 第一章 受案范围 一、反映立法政策和司法政策的受案范围 二、最高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存在的问题 三、一个技术性的难题:界定可诉具体行政行的问题 四、难为界定的不可诉行为 五、排除条款的解释 六、几个有争议的灰色地带问题 第二章 管辖 一、对“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标准的修改 二、旨在提高法院管辖级别的解释 三、关于涉及人身权的地域管辖问题 四、关于管辖异议 第三章 诉讼参加人 一、借用第三人的概念规定利害关系人的原告资格 二、需要确定的是诉讼代表人而不是法定代表人 三、不同企业的不同诉权 四、农村土地承包人的原告资格 五、批准、授权、委托和确定适格被告的关系 六、复议机关不作为与适格被告的关系 七、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相关程序性规定 第四章 斑点据规则 一、严格的被告举证责任和必要的原告举证责任 二、允许被告补充证据的两种特殊情形和法院有限的调取证据汉 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四、法院认证的三条主要规则 第五章 起诉与受理 一、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一些具体程序 二、对法院受理行为政案件有重要影响的行政政复议程序 三、保护当事人诉权与防止滥用诉权 四、允许当事人起诉的两种特殊情形 五、充分保护相对人诉权的起诉期限 第六章 审理与裁判(一) 一、合而为一的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裁定的条件 二、对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严格限制 三、合并审理和审请回避的条件 四、法院主动采取财产保全的权力和先予执行案件范围的扩大 …… 第七章 审理与裁判(二) 第八章 审理与裁判(三) 第九章 审理与裁判(四) 第十章 执行 第十一章 其他 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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