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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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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用版)

最 低 价:¥7.10

定 价:¥10.00

作 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出 版 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9-1

I S B N:978750932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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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权威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
  精选法规——收录常用法律文件,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最密切、最直接的条文规定
  专业解读——对重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
  实用附录——提炼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法规提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
  实用附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参考文本)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参考文本)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金额计算公式
  医疗事故赔偿流程图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图

内容简介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实用版”法律图书至今已行销多年,因其权威、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首选工具。

作者简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医疗事故的概念]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医疗事故分级]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五条 [管理规范与职业道德]
  [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第六条 [培训和教育]
 第七条 [医疗服务监督]
 第八条 [病历书写]
 第九条 [病历的真实与完整]
  [病历涂改、病历修改]
  [病历保管责任的认定]
 第十条 [病历管理]
  [医嘱]
  [入院记录]
  [体温单]
  [化验单(检验报告)]
  [医学影像检查資料]
  [手术同意书]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
  [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病理资料]
  [护理记录]
 第十一条 [如实告知义务]
  [患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医疗风险]
  [医院在手术前未向病人告知手术存在风险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处理医疗事故预案]
 第十三条 [内部报告制度]
 第十四条 [向卫生行政部门的报告]
 第十五条 [防止损害扩大]
 第十六条 [病历资料的封存和启封]
  [医疗纠纷材料封存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病程记录]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会诊意见]
 第十七条 [现场实物的封存和检验]
  [实物被销毁时的检验]
  [不合格血液输入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尸检]
 第十九条 [尸体存放和处理]
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条 [鉴定程序的启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的启动方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适用]
 第二十一条 [鉴定主体及职责分工]
 第二十二条 [申请再次鉴定程序]
 第二十三条 [专家库]
 第二十四条 [专家鉴定组的产生方式]
  [医疗机构无故不参加专家组抽取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专家鉴定组合议制及成员构成]
 第二十六条 [回避]
  [回避]
  [医疗事故回避的法定情形]
 第二十七条 [鉴定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十八条 [通知程序和提交材料]
 第二十九条 [鉴定的期限和调查取证权]
 第三十条 [审查与调查]
 第三十一条 [鉴定的工作原则及鉴定书的制作]
 第三十二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的制定]
 第三十三条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意外]
  [无过错输血感染]
  [不可抗力]
 第三十四条 [鉴定费用]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
 第三十六条 [重大医疗过失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 [受理申请的权限划分]
 第三十九条 [申请的审查和受理]
 第四十条 [行政处理与诉讼]
 第四十一条 [鉴定结论的审核]
 第四十二条 [鉴定结论的处理]
  [重新鉴定与再次鉴定的区别]
 第四十三条 [自行协商解决情况报告]
 第四十四条 [调解或判决]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能否适用先予执行?]
 第四十五条 [各级医疗事故情况报告]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六条 [争议解决途径]
  [医疗争议解决途径]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
 第四十七条 [协商途径协议书]
  [医患双方达成协议后是否还可以起诉请求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第四十八条 [行政调解]
 第四十九条 [确定赔偿数额的原则]
  [对“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理解]
 第五十条 [赔偿项目和标准]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
 第五十一条 [患者亲属损失赔偿]
 第五十二条 [赔偿费用结算]
第六章 罚则
第七章 附则
实用核心法规
实用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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