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翁子明,曾任广州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高级法官,现任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律事务部总经理:1989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200l-2002年在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进修;2008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
| 第一章 导论 一、研究问题 二、研究背景 三、分析框架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思路与结构 第二章 政法传统与政治逻辑 一、中国司法的旧传统 二、中国司法的新传统 三、司法的政治响应性 四、司法的行政属性 五、司法与政治的分野和契合 第三章 官僚制与行政逻辑 一、司法官僚制 二、司法官僚制的动因 三、官僚制之下的审判决策机制 四、官僚制与司法的不兼容性 五、司法管理体制改革 第四章 实证主义与隐性自由裁量逻辑 一、法律实证主义 二、司法自由裁量权 三、司法自由裁量权的隐性运作 四、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公开与规制 第五章 司法功能的一元化与演绎逻辑 一、司法功能 二、法律推理 三、判决的法律论证 四、案例指导制度 第六章 结论:制度反思与改革路径 一、制度的反思 二、司法改革的路径 第七章 余论:法官素质与法官制度改革 一、法官素质对司法改革的制约 二、法官素质的评估 三、法官制度的回顾 四、法官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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