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 第二条 农村土地的界定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承包方 第四条 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第五条 成员承包权 第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男女平等 第七条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八条 土地资源的保护 第九条 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保护 第十一条 土地承包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发包方的确定 第十三条 发包方的权利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义务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主体 第十六条 承包方的权利 第十七条 承包方的义务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的原则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的程序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期限 第二十一条 土地承包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的生效和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第二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证书颁发、登记、确认及证书费用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的稳定性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承包地能否收回 第二十七条 承包地能否调整 第二十八条 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的土地 第二十九条 自愿交回承包土地的处理 第三十条 结婚、离婚或丧偶妇女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 ……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配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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