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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肯杰教授是世界著名法学家、德国战后竞争法的共同创始人、德国新自由主义第二代代表人物之一,担任过联合国和欧洲共同体的法律顾问,研究领域主要包括债法、经济法和法律方法论、法律人类学等方面,对于《国际技术转移行为规范》、《联合国卡特尔行为规范》等的起草发挥了决定性作用,著有《债法》、《经济法》、《法律方法比较论》、《思维模式:法律与宗教的人类学研究》等60余部著作。费肯杰先生的两卷本《经济法》是自经济法学诞生以来德国在二十世纪最有名的两部鸿篇巨著式的代表之一,另外一部是里特尔(Ritter)此前的《经济法》。费肯杰先生的五巨册《法律方法比较论》被拉伦兹(Karl Larenz)誉为“里程碑式不朽之作”(monumentalen Werk)。 |
| 《经济法》中译本序言 德文原版序言 缩略语对照表 文献目录 导论 第一章 经济法的概念 一、概念 1.定义 2.法律规范的总和 3.经济(经济财产) 4.发展和供给、经济宪法 5.经济法比较 6.本书的三部分 7.一般经济法和特殊经济法的自由经济的划分 8.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市场价值和假如模态价值(Als.ob.Marktwert) 9.“混合经济”(mixed economy)的概念 10.“经济调整”(Wirtschaftssteuerung)表述的多义性 11.市场作为价值的对话 12.经济法和理念价值 13.支出伦理(Ethik des Aufwands)与偏好伦理(Ethik der Pr'Merenzen) 14.经济法和收益最大化(Gewinnmaximierung) 15.经济正义问题 16.界域确定 二、在文献中对经济法对象的探索 1.前言 2.经济法作为社会政策悬而未决的问题 3.经济法作为交叉学科的方法 4.“以实用主义方式划定对象范围的经济法 5.经济法作为与经济关系有关的全体法律规则 6.经济法作为工业或企业法 7.经济法作为干预法 8.经济法作为冲突规制 9.外国传统 第二章 经济法体统化的基点 一、经济法体系上的独立性和它在私法和公法中的归类 1.经济法体系上的独立性 2.在私法和公法中的归类 3.私法的“功能化” 4.在社会主义法律秩序中的经济法辩论 二、经济法作为经济市民的特殊法 三、经济法的定义、系统和事实内容的联系 1.法律概念和法律体系的目的和价值约束性 2.经济法的应用 3.在经济法中的体系化尝试 4.结构和过程、自我控制和外部调控 5.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作为主导体系的经济宪法决定 6.经济法和其他现代法域在法理上的亲和性 第三章 阐述计划 一、一般经济法和特殊经济法 二、一般经济法:获得和拥有 三、经济人法作为一般经济法的组成部分- 四、特殊经济法:总体调控和单独调控 五、总体调控的四种形式 六、基本概念和经济宪法 七、在法律视野中的世界经济、欧洲经济和德国经济 第一篇 世界经济法 第二篇 欧洲经济法 第三篇 德国经济法 附录 经济刑法与经济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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