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沈守愚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1919年生。1947年毕业于重庆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政治学系。现南京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农业经济与土地法学教学与研究。主要著作有: 专著:《土地法学》、《土地法学通论》、《读史泛言》。 主编:《土地法全书》、《土地大辞典(法学卷)》、《台湾现代农业》、《南京社科志(政治学志)》。 参编:《农业大百科》、《港澳台大陆土地法比较研究》。 获奖著作有:农业部《农村集体土地法律问题研究》三等奚,司法部《土地法学通论》优秀著作奖,江苏社科委《土地法学通论》三等奖,国土资源部《农地发展权重要意义》论文奖等。 |
| 前言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是当务之急 第二节 环境保护、经济增长必须与生态安全协调 第三节 人类对土地生态的依存性 第四节 人和自然的关系 第五节 土地的属性与功能 第六节 建设用地急应依生态环境价值补偿 第二章 生态文明与生态学 第一节 生态文明含义 第二节 生态学 第三节 生态系统 第四节 生态系统的整体论和系统论 第五节 生态平衡及其调控理论 第六节 生态一经济协调论 第七节 生态一经济协调论在土地生态学中指导作用 第八节 生态学引入社会科学 第三章 生态法学 第一节 生态立法肇始 第二节 生态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原则 第三节 生态立法要适应气候变化新情况 第四节 生态法学的基础是政治学 第五节 生态政治学的形成和发展 第六节 马克思学说十分重视自然生态 第七节 政治学核心是传统文化、现代化与生态优化相统一 第八节 生态经济学 第九节 生态法律制度 第十节 协调社会生态促进人类提升 第四章 国际生态环境法 第一节 国际联盟时期的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 第二节 人权、生存权的法律保护与发展 第三节 联合国的创始与联合国宪章 第四节 联合国开始生态环境立法 第五节 联合国举行第一次世界环境会议 第六节 联合国召开第二次世界环境会议 第七节 环境权的概念与内容 第八节 联合国要求率先保护森林、海洋、湿地、土地沙化 第九节 不尊重大自然客观规律的代价 第十节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会议再次召开 第十二节 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第十二节 联合国警告人类对全球变暖应负90%责任 第五章 循环经济法制 第六章 生态德学 第七章 科学认识气候变化 第八章 日地空间中自然现象简介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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