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胡德胜,男,汉族,1965年出生,河南卫辉人,法学学士(北京大学,1988),哲学博士(英国邓迪大学,2005),博士后(英国邓迪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师,律师,仲裁员。善于从法、经济和自然科学的融合角度研究问题,主要研究方向和领域有国际法和比较法,环境、自然资源和能源法律与政策,民商经济法。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出版中文和英文著作10余部,在Water Policy、University of Denver Water Law Review、《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等期刊上发表中文和英文论文30余篇,曾为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和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
| 第一编 富水法域篇 第1章 加拿大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选译 第一节 加拿大《1985年环境部法》节译 第二节 加拿大《1970年水法》节译 第三节 《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法》节译 第四节 加拿大《1987年联邦水事政策》节译 第五节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水法》节译 第2章 芬兰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选译 第一节 《芬兰宪法》节译 第二节 芬兰《2004年水资源管理法》节译 第三节 芬兰《1961年水法》节译 第四节 芬兰《1996年自然保育法》节译 第3章 密歇根州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选译 第一节 《1963年密歇根州宪法》节译 第二节 《大湖区宪章》节译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