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煜宇,1977年12月生,重庆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9年)、法学硕士(2002年)、法学博士(2005年);四川外语学院文学(英语)学士(1999年),英语专业八级。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后,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访问教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全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项目1项,两次获得国家留学基金中加交换学者项目资助,主持全国教育规划“十一五”重点项目1项,其他省部级项目4项。在《现代法学》、《法学论坛》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部分论文被EI收录和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出版《中国社会转型期商人法律制度研究》(重庆市优秀博士论文,入选西南政法大学恢复办学30周年法学文库)、《西部地区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问题研究——基于法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入选教育部中国高校社科文库)、《金融法学》等专著5部,译著4部。重庆市WTO专门人才(2002年),重庆市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005年),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2007年)。主要从事社会转型期农村法治、金融法、商法问题研究。 |
| 序言为什么要学习金融法? 第一章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第一节 金融 一、货币 二、信用 三、金融 第二节 金融机构 一、金融机构概述 二、国外金融机构体系 三、我国金融机构体系 第三节 金融市场 一、金融市场的范畴 二、金融市场的功能 三、金融市场的类型 第四节 金融监管 一、金融监管的范畴 二、金融监管的目标、工具与原则 三、金融监管体系 第二章 金融法概述 第一节 金融法范畴 一、金融法的概念 二、金融法的演进 三、金融法的特征 第二节 金融法的地位、体系与渊源 一、金融法的地位 二、金融法的体系 三、金融法的渊源 第三节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一、维护货币政策原则 二、安全流动效益原则 三、利益平衡优化原则 四、有效监管原则 第三章 金融法律关系 第一节 金融法律关系 一、金融法律关系的概述 二、金融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三、金融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四、金融法律关系的保护 第二节 金融法律责任 一、金融法律责任的概述 二、金融法律责任的种类 第三节 金融法律行为 一、金融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金融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三、金融法律行为的无效和处理 第四章 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中央银行法 一、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职责与业务 三、货币政策 四、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督管理职能 第二节 商业银行法 一、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及组织制度 二、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与终止 三、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与经营规则 …… 第五章 金融市场法律制度 第六章 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参考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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