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书作者陈自强教授选取了日常经济交往中常见的“经理权”概念,分析其法律适用与民法代理权和公司法经理权的关系,由是引出了民事代理与商事代理的区别,以及民法与商法究为分立还是合一的问题。本书循此思路,第一章从民事代理权范围的确定与限制讨论出发,引出代理权授予行为无因性的理论,然后以经理权为中心探讨商事代理权范围的确定与限制以及相关的表见公司经理人制度,最终通过对这些具体问题的分析,归结落脚于第五章关于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的讨论。 |
| 陈自强学历:台湾大学法学士、法学硕士德国学术交流总署(DAAD)奖学金生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经历:律师、司法官考试及格现职: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兼副院长主要著作:《无因债权契约论》《民法讲义I:契约的成立与生效》《民法讲义Ⅱ:契约的内容与消灭》 |
| 导论 第一章 民事代理权范围之确定与限制 一、问题之提出 二、代理权之类型化与体系化 三、民事代理权范围之确定 四、民事意定代理权之意定限制 五、结论 第二章 代理权授予行为无因性之检讨 一、问题之说明 二、德国授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发展 三、授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之射程距离 四、结论 第三章 商事代理权之范围确定与限制 ——以经理权为中心 一、问题之说明 二、商事代理之概念 三、商事代理权与其范围之确定 四、商事代理权之意定限制 五、结论 第四章 表见公司经理人 一、问题之提出 二、无争议之案型 三、有疑问案型对经理权授予行为效力之影响 四、表见代理法则之适用 五、结论 第五章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 一、前言 二、与民法独立发展之商法 三、民商分立之商法 四、民商合一中之商法 五、台湾地区民商合一中之民商分立 六、结论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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