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市公司法律规范体系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者文库·政法社会系列。 |
| 张辉,女,汉族,吉林长春人。2002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09年4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后调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工作。迄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参编学术著作4部,译著1部,另参与完成中国社会科学院、教育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组织的多项课题。主要获奖情况为: 《公司社会责任:法律的位置》一文获得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9年度商法学优秀论文一等奖;《证券执法和解制度研究》(参与课题)荣获2007年度中国证监会稽查集体嘉奖。 |
| 引言——上市公司法律规范的演进路径 第一章 资本市场与上市公司法律规范的联结点 第一节 主体性联结点:上市公司 一 上市公司的双重地位 二 股东与投资者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保护 三 董事的身份及法律规范构成 第二节 功能性联结点:资本市场功能 一 融资功能 二 投资功能 三 流通功能 第三节 规范性联结点:证券法与公司法 一 法律规范上的关联 二 立法技术上的关联 第二章 资本市场法制的挑战与上市公司法律规范体系 第一节 资本市场法律规范整理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