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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富平,男,1963年生 华东政法学院, 副教授,法学博士 。
1983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时,那时我国正处于探索新的社会主义道路初期,法制建设正在恢复,但政治色彩很浓,课本也很简单。而那时的我,也不识“时务”对法律并不感兴趣,反而广泛阅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甚至科学学等社科著作。但是,也可能正是在这一时期的广泛阅读,使我对法律、对社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为以后研究法律,而不是简单掌握制定好的法律规则,打下了深厚的基础。 1993年,取得硕士学位,同时也取得律师资格准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但无论在学术领域,也无论在实务领域均无所建树。真正步入学术历程只是到1995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这时,我离开山西,重返我的母校中国政法大学,也只有这时似乎自己才找对了方向――民商法,找对了老师――我敬仰江平教授。在校攻读博士期间我主要研究代理制度,并发表了一系列有关代理方面的论文,同时在也涉足公司、合伙领域。 1997年赴墨访学,我改变了博士研究方向,开始研究物权法,并在墨完成了博士毕业论文的初稿(原名:所有权功能论――大陆法系物权变迁透视)。1998年毕业到华东政法学院工作后,继续以物权法研究为中心,同时兼顾代理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在这一期间,申请到三个关于物权法的课题:上海市的“我国物权立法基本问题研究”、司法部的“用益物权制度研究”和教育部“大陆法和英美法物权制度比较研究”。前两个课题已经完成,分别于2001年出版:《物权法原论》(三卷本,中国法制出版社);《土地使用权与用益物权》(法律出版社)。后一个课题成果,也将在2002年出版。2000年开始涉足电子商务法及相关领域的学习和研究,参与上海市信息办立法项目调研究和起草工作,参与一些互联网、电子商务案件专家论证活动。2001年,我设计的课题“信息产品法律制度研究”被列入上海市教委曙光计划项目;之后,我的课题“数字时代的计算机信息保护和交易”项目被美国福布莱特基金批准,在2002年到美进行为期9个月的研究。截止2002年初,出版的电子商务法著作有:《电子商务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12月)、《电子商务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等 |
| 导论 物权法研究:理论与方法 上卷 物权变迁论 第一章 近代民法法典化之前的物权制度变迁:从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 第二章 近代民法法典化时期个人主义本位的所有权制度的确立 第三章 20世纪社会本位立法思想的确立——所有权社会功能理论的兴起 第四章 所有权社会化的表现形式 第五章 共同所有制度的演变:现代公有财产制度的产生 第六章 关于我国物权立法基本问题的思考 中卷 物权法总论 第一章 什么是物权:广义物权论 第二章 物权客体:范畴研究 第三章 有体物:类型研究 第四章 物权种类:物权体系问题 第五章 物权表征与证明 第六章 物权变动原理 第七章 我国公有财产的物权法规范问题 第八章 总结:物权立法的基本理论和原则 下卷 所有权论 第一章 所有权的法律分析 第二章 所有权类型体系 第三章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第四章 土地所有权 第五章 房屋所有权 第六章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第七章 共同所有 第八章 所有权限制问题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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