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合同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中国法律适用文库。 |
| 第一章 一般规定中的疑难问题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应当采取“广义说”二、债权同样具有不可侵性三、应当处理好新旧合同法之间的衔接四、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应当得到立法明确五、应当规范诚实信用原则在弥补法律漏洞中的适用六、应当重视合同的解释方法七、应当充分认识情事变更原则的作用第二章 合同订立中的疑难问题一、要约应当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二、要约邀请不同于要约三、正确把握实践当中常见的几种要约邀请四、要约生效采取到达主义五、要约的传达不同于要约的代理六、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都有约束力七、要约可以撤销八、期限对于承诺具有重要意义九、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内容一致十、正确把握格式条款的特征十一、将格式条款订入合同要遵守法定程序十二、格式条款的内容要公平合理十三、网上购物合同是特殊的格式合同十四、格式条款的解释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十五、缔约过失责任应当具备四个构成要件十六、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十七、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以信赖利益为限第三章 合同效力中的疑难问题一、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二、法定形式欠缺并非绝对导致合同无效三、合同成立不同于合同生效四、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判断五、未成年人的利益应当受到特殊保护六、法人超范围经营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七、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仍然应当承担后合同义务八、表见代理须具备相应的要件九、无权代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公序良俗原则可以在司法实践中直接适用十一、违法的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十二、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十三、合同可以部分无效十四、合同可以附条件十五、合同欺诈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件十六、胁迫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件十七、重大误解的合同包括四种类型十八、显失公平应当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因素十九、撤销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二十、合同无效之后的法律后果应全面分析二十一、无效合同的恶意抗辩不受法律保护第四章 合同履行中的疑难问题一、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不同于给付义务二、违反附随义务的责任应当适用过错归责原则三、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四、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符合法定条件五、正确区分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相关制度六、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七、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应当融合八、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具备特定的要件九、代位权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十、债权人撤销权应符合法定构成要件十一、撤销权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第五章 合同变更和转让中的疑难问题一、合同的变更应当符合特定要件二、应当全面看待合同变更后的法律后果三、协议转让债权应当以通知为要件四、特定种类的债权不得让与五、债务承担不同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第六章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中的疑难问题一、正确区分合同解除和相关制度二、合同解除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解除三、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责任的承担四、合同解除的溯及力应当分情况对待五、应当允许诉讼中行使抵销权六、后合同义务内容具有广泛性第七章 违约责任中的疑难问题一、合同义务群是合同义务来源多元化的表现形式二、违约责任应采取二元制的归责原则三、实际履行是违约的首要补救方式四、加害给付会导致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五、违约损害赔偿应当受到可预见性规则的限制六、受害人有减损义务七、违约金具有赔偿性质,兼具惩罚性第八章 买卖合同中的疑难问题一、移转所有权之外的其他财产权的合同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二、从权利和受抚养权等性质上不能转让的权利不得买卖三、当事人可以就未来取得的财产进行买卖四、当事人双方交易之物主要为有体物五、买卖合同原则上为不要式合同,但不动产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六、出卖人无权擅自出卖他人之物七、买卖双方交易之物的所有权原则上自物交付时起转移八、卖方不得拒绝向买方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九、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交易之物十、“一物数卖”,卖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卖方承担物交付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买方承担物交付之后毁损、灭失的风险十二、瑕疵担保责任是法定责任十三、出卖人应当负担质量瑕疵担保的义务和责任十四、出卖人应当负担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和责任十五、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十六、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十七、买方有义务及时对交易之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十八、交易之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卖方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方所有十九、试用买卖中,试用期满买方对是否购买试用物没做表示的,视为购买二十、拍卖过程中,竞买者可自由决定应价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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