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编辑宗旨是,从中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的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最新判例学说,深入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法律问题,为中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民商事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民商法理论水平,推出民商法理论研究人才,使q-国民商法理论研究尽快赶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著作之入选丛书,不论作者职称、地住、亲疏,以学术性为唯一考量。 ——粱慧星 |
| 钟瑞栋,江西瑞金人,l991年毕业于赣南师范学院外语系;2000年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学院,获法 学硕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总论、债权法和知识产权法,已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参编教材多部。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人员。 |
| 绪论 一、选题依据和研究目的 二、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本书的资料来源 四、本书的创新之处和难点 第一章 民法规范的概念和类型 第一节 民法规范的概念 一、规范 二、法律规范 三、民法规范 第二节 效力标准——民法规范类型划分的解释论视角 一、导言 二、任意性规范 三、授权一方当事人的规范 四、授权特定第三人的规范 五、半强制性规范 六、强制性规范 七、余论:“形式强制”规范的性质探析——兼评“倡导性规范” 第三节 民法规范划分的其他标准 一、设立基础标准——民法规范划分的立法论视角 二、拘束对象标准——对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划分方法的批判 本章小结:民法内部的规范配置与公、私法的“接轨” 第二章 民法设立强制性规范的正当性 第一节 导言:从“私法自治”的理论预设出发 一、“私法自治”的理论预设及面临的挑战 二、法律限制自由之证成 三、私法对自由和自治价值的重新定位 第二节 价值多元——民法设立强制性规范的价值取向 一、导言 二、秩序价值与强制性规范 三、安全价值与强制性规范 四、正义价值与强制性规范 第三节 市场失灵——民法设立强制性规范的经济动因 一、导言 二、市场失灵的概念 三、市场失灵的表现 四、强制性规范的设立——国家的介入和干预的民法对策 第四节 公共政策——民法设立强制性规范的政策考量 一、导言 二、公共政策的概念 三、民法上公共政策的类型 …… 第三章 面向立法:强制性规范如何“进入”民法领域 第四章 面向司法:强制性规范的类型、解释与适用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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