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民法通则新解读》:权威规范文本 全新法条注释生动以案说法 贴近日常纠纷法规检索便捷 实用法律工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解读与应用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本法调整对象】 第三条 【平等原则】 第四条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六条 【合法原则】 第七条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第八条 【本法的空间效力】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 [公民]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 第十条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第十一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 第十四条 【法定代理人】 [监护] [法定代理人] 第十五条 【公民的住所】 [户籍] [住所] [经常居住地] 第二节 监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监护] [监护人] 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 第十九条 【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二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二条 【宣告失踪的撤销】 第二十三条 【宣告死亡的条件】 第二十四条 【宣告死亡的撤销】 ……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责任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九章 附则 关联法规归类解读与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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