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李洁,国家重点学科吉林大学刑法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等。主要研究领域: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出版个人专著《犯罪结果论》、《犯罪对象研究》、《犯罪既遂形态研究》、《论罪刑法定的实现》、《罪与刑立法规定模式》等五部,合著《现代日本刑法专题研究》、《刑法新立罪的理论与实务》、《刑法学通论》等十余部,在《法学研究》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近二十篇被各专业期刊转载。论著曾获2007年“钱端生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06年“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等重大学术奖励,个人2007年被评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 |
| 引言 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基本功能 第一章 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第一节 构成要件从诉讼概念到实体概念的嬗变 第二节 古典犯罪论体系 第三节 新古典犯罪论体系 第四节 目的的行为论犯罪论体系 第五节 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 第二章 英美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第一节 英美犯罪构成理论体系轮廓 第二节 英美犯罪本体要件解析 第三节 责任充足要件 第三章 新中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第一节 初步解读 第二节 奠基阶段(1949—1982) 第三节 改良阶段(1983—1997) 第四节 改革阶段(1998— ) 第四章 三大法系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基本同一性 第一节 大陆法系犯罪构成要素考察 第二节 英美刑法行为评价架构的基本要素考察 第三节 中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之基本构成要素考察 第五章 犯罪构成理论构建的价值前提与基本思路 第一节 犯罪构成理论构建的价值前提概说 第二节 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建构的基本价值前提之一:法的实务操作性 第三节 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构建的基本价值前提之二:法的安全性 第四节 中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构建的思路选择 第六章 新建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基本思路 第一节 构成要件 第二节 违法 第三节 责任 代结语 选择的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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