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此书献给那些曾经遭受犯罪汗为侵害的和有可能遭受犯罪侵害的人们,以及所有的善良的人,意在认真总结自己和他人防范被害的经验接受和汲取受犯罪之害的沉痛教训,从珍惜自己生命和财产,保护自己亲人的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的角度,提高警惕,采取有效措施,防被害于未然。 |
| 赵可,男,1940年1月24日生,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原副所长、研究员,现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香港大学犯罪学中心顾问,世界被害人学学会会员。多年从事犯罪学、警学与被害人学研究。著译、主编和合作出版有:《犯罪学通论》、《被害者学》、《犯罪学概论》、《比较犯罪学》、《犯罪学》、《国外经济犯罪与对策研究》、《国外警学研究集萃》等著作20余部,发表论文100余篇。
周纪兰,女,1942年3月15日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世界被害人学学会会员。多年从事哲学、伦理学和被害人学及家庭教育教学与研究。已出版的专著、译著有:《应用价理学》、《被害者学》、《爱的教育与爱的艺术》、《犯罪学》等10余部,发表各种论文60余篇。 董新臣,男,1949年11月18日生,现任河北省邯郸县县委常委、公安局长,中国犯罪恶学研究会理事,世界被害人学学会会员。多年来主要从事犯罪学,侦查预审心理学等研究。主编和撰写出版著作多部,其中《侦查人员心理概论》、《侦查人员心理答疑》、《侦查预审心理学》等著作,是在他总结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撰写的,资料丰富,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受到政法界和学术界同行的好评。 |
| 一、被害现象与被害人 二、犯罪被害人的生物学特征 三、犯罪被害人的一般心理特征 四、犯罪被害人的一般社会性特征 五、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 六、犯罪被害人问题 七、犯罪被害人的分类 八、常见犯罪的被害人及其特征 九、犯罪被害人的权利和义务 十、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关系 十一、被害人与加害人的角色转换 十二、被害人自杀 十三、被害人自救与求助 十四、对被害人的社会救助 十五、被害预防 十六、犯罪被害人补偿立法 结束语 后记 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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