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刑法学》(套装上下册)(第2版)阐述的是一个内在于法条.依附于法条的法理,法条所承载的规范在《规范刑法学》(套装上下册)(第2版)中占据着中心的地位。从法条出发,并最终回归法条,对刑法理论进行规范的审视。这个意义上的刑法学,就是《规范刑法学》(套装上下册)(第2版)之所谓规范刑法学。 |
陈兴良,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5月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 << 查看详细 |
序言 第一编 刑法绪论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二章 刑法原则 第三章 刑法效力 第二编 犯罪总论 第四章 犯罪概说 第五章 犯罪构成1:总说 第六章 犯罪构成2:罪体 第七章 犯罪构成3:罪责 第八章 犯罪构成4:罪量 第九章 定罪 第十章 正当化事由 第十一章 未完成罪 第十二章 共同犯罪 第十三章 单位犯罪 第十四章 单复数罪 第三编 刑罚总论 第十五章 刑罚概说 . 第十六章 刑罚体系 第十七章 量刑 第十八章 量刑制度 第十九章 行刑 第二十章 行刑制度 第二十一章 刑罚消灭 第四编 罪弄各论 第二十二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十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十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走私罪 第二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七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八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秩序罪5:金融诈骗罪 第二十九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三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7: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三十一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8: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三十二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三十三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三十四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 第三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防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三十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三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社理秩序罪5: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三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社理秩序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四十章 妨害社会管社理秩序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四十一章 妨害社会管社理秩序罪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四十二章 妨害社会管社理秩序罪9: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四十三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四十四章 贪污贿赂罪 第四十五章 渎职罪 第四十六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附录一:罪名一览表 附录二:立法解释索引 附录三:司法解释索引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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