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观点明确,论证比较充分,文字流畅。在刑法民法实质的探讨、刑法的补充性、刑民制裁措施中的交错问题、刑法解释技术的特殊性等理论问题以及若干实务问题上具有创新性。 ——王作富教授 |
| 陈灿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为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硕士中心主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曾在法院工作近10年,从事过多年的刑事及民事审判工作,获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2002-2003年度,入选中国与欧盟司法合作项目,被公派英、德、法等国留学近一年,获高级培训证书。 独著《司法改革及相关热点探索》于2004年1月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独立编著《刑事司法协助专题整理》并于2007年6月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2004年,独立撰写的论文获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年度论文二等奖(全国第8名),2002年、2007年两次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二等奖。在《法学》、《知识产权》、《刑法论丛》、《光明日报》理论版、《法制日报》理论版等国家级核心报刊发表法学论文30余篇。主持或参加过多项省部级课题之研究。 |
| 引论:刑民实体法关系研究状况、价值、方法与进路 第一节 研究状况 一、境外研究状况简介 二、境内研究状况简介 第二节 研究价值 第三节 研究方法 一、二元论方法 二、类型学方法 三、社会学方法 四、比较研究法 第四节 研究进路 第一章 性质与界限:刑民实体法关系界说(上) 第一节 民法不法与刑法犯罪的起源与本质 一、民法不法与刑法犯罪的起源 二、民法不法(侵权)的本质 三、刑法犯罪之本质 第二节 刑法的多维特性 一、关于刑法的公法、私法属性之争 二、刑法的独立性与补充性、后盾性、保障性 第三节 民法不法与刑法犯罪之实体法界分 一、“严重脱逸社会相当性”理论之评析 二、“客体区分说”和“新结构犯罪构成说”之提倡 三、新标准之应用实例 第二章 责任与制裁:实体上的刑民关系界说(中) 第一节 惩罚性赔偿责任带来的若干问题 一、问题所在:民法如何有了惩罚性 二、惩罚性赔偿责任之定位 三、扩展性分析:民法之补偿性与刑法之惩罚性 第二节 单位犯罪和严格责任扩张带来的若干问题 一、单位犯罪主体扩张之限制 二、法人犯罪中的替代责任带来的问题 三、严格责任扩张带来的刑法问题 第三节 刑民制裁中的若干交错问题 一、追缴与收缴、没收 二、刑法追缴与民法善意取得 三、“涉案的第三人合法财产”与“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 四、非刑罚处罚措施在司法实践中的定位和落实 第三章 解释与适用:刑民实体法关系界说(下) 第一节 刑民解释与适用之异同性概说 …… 第四章 实务界分:若干涉刑民实体法关系之司法疑难探讨 参考文献 后记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