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邓子滨。1966年出生,籍贯山东陵县。1989年公安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99年硕士毕业后进入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师从陈兴良教授;2002年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至今。 |
| 序陈兴良 前言 第一章 实质刑法的基本问题 一、实质刑法的基本脉络 二、实质刑法的基本主张 第二章 实质刑法的主要强点 一、有助于增强法律的适应力 二、有助于实现实质正义 三、有助于贯彻刑法目的 四、指出了犯罪构成理论诸多环节的内在矛盾 五、给出了许多解决疑难问题的思路 六、展开了对弹性条款、开放要件和空白规范的有益探讨 第三章 实质刑法的倾向:纵容权力 一、我们之所以惧怕司法官员是因为惧怕权力 二、让司法官员循法是防止权力专擅最不坏的方法 三、化解法律,是司法官员的第一本能,所以严格解释 法律比扩大裁量权更重要 四、权力尤其喜爱实质解释 第四章 实质刑法的实质:社会危害性刑法 一、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利弊之争实际是生活逻辑和法律逻辑的冲突 二、对社会危害性理论利弊的不同判断源自各异的生活经验 三、社会危害性理论争辩的延伸——犯罪的实质概念与混合概念 第五章 实质刑法的弊害:动摇罪刑法定 一、罪刑法定原则在政治生活中的瓦解 二、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瓦解 三、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理论中的瓦解 第六章 实质刑法之于中国法治 一、观念的力量 二、法治的困厄 三、法治理念的确立与贯通 第七章 实质刑法的方法 第八章 再论形式与实质 第九章 回归古典学派 索引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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